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江门幼专”)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基础是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于2019年招收第一届大专生。
学校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总投资9.78亿元,校园建筑面积达17.
学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商务英语等8个专业,纸质图书45万余册,电子图书33万余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朝着“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目标迈进。
根据督导室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督导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不符合情形的;
7.出现师德违规行为的。
三、聘用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教育教学政策和法规,有胜任辅导教学方法改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研究、沟通能力,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积极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愿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质量服务。
3.从事专业教学或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的管理专家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水平。
4.原则上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63岁,身体健康。
5.专业要求是教育学、文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理学、计算机类、工学。
四、岗位职责
按《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执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将报名表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六、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督导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未通过资料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学校人事处、督导室共同组织招聘面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提出聘用意见报学校审核。
八、聘用及待遇
与学校签订兼职合同。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而是平等的劳务关系。岗位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除按约支付工作报酬外不承担其他费用,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人身伤害等责任均由自己承担(在本校退休的人员按退休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校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邮箱:(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50-3986815
联系人: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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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mpec.edu.cn/rszp/202410/t992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