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11月辅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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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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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英才,共筑高地,深职有你,共创未来”。我们竭诚欢迎海内外人才加入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充分施展才华,携手共建创新高地和人才中心,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总计招聘硕士层次辅导员20人,其中男辅导员12人,女辅导员8人,详见《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411月辅导员招聘岗位》(附件1)。

二、学校简介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其前身是1993年创建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236月,教育部批准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成为教育部印发实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第一所以优质“双高”学校为基础设置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现有西丽校区、华侨城校区、深汕校区等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4000余亩。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建立15个专业群,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15个、全日制专科招生专业84个。

学校立足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累计培养毕业生近20万名,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平均起薪超过全国本科生平均水平。学校积极推进多元主体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联合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建设特色产业学院18所。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结构优化、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7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占比约5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比45.1%。在科研创新方面,学校秉承“立地顶天”的应用科研导向,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然指数排名连续四年位于全国前200名。

三、报名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9.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注册并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

2.报名时间:202411110:0020241115中午12:00

3.在线填写报名表时,须同时上传以下材料附件: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请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内填写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学习经历,并相应上传本科至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还需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在读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3)党员材料。提供《入党志愿书》表格复印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或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委组织部)最近3个月之内出具的有效党员证明等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材料。以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作为资格条件报名的,提供学工处、校团委或院级党政证明。以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作为资格条件报名的,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能说明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补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111

5)诚信承诺书。下载后上传手写签字扫描件。

6)其他证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材料,以及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

7)以上材料请整理成1PDF文件后上传。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55-823130460755-82472663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将按照“笔试+综合素质考察+专业能力面试”进行。

1.笔试。笔试分为高等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每科目答题时间均为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综合成绩按两科各占50%比例汇算。

2.综合素质考察。笔试成绩排名在拟聘人数6倍内人员入围综合素质考察。综合素质考察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专业能力面试。笔试+综合素质考察成绩排名(按笔试40%+综合素质考察20%进行汇算)在拟聘人数3倍内人员入围面试。面试采用线下结构化问答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最终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综合素质考察20%+专业能力面试40%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学校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综合素质考察顺序对比单项成绩,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具体考核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五)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网站(https://www.szpu.edu.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取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办理入职手续。

五、用人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用人方式。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深圳市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按聘任制方式进行聘用管理。

(二)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六、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在岗教职工(含临聘和劳务派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务必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年龄、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111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查出任何不符合资格的情形,取消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和录用的资格。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三)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到岗,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则上,2025届应届毕业生应在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与学校签署就业协议。

八、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0755-2601949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电子邮箱:renshi@szpu.edu.cn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组织人事处

2024111

附件1.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411月辅导员招聘岗位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人员管理

类型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及编号((可注明专业方向)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1

辅导员(男)

12

辅导员

管理岗九级起/专技十一级起

聘任制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不限

1.男性,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人员本科阶段要求在国内高校就读。

3.具备以下二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副部长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社团)且有校学工处或校团委证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

(2)有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学生期间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4.入职后在学生宿区入住3年。

2

辅导员(女)

8

辅导员

管理岗九级起/专技十一级起

聘任制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不限

1.女性,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人员本科阶段要求在国内高校就读。

3.具备以下二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副部长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社团)且有校学工处或校团委证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

(2)有1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学生期间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4.入职后在学生宿区入住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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