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改善师资结构,打造“两专”教师队伍,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2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3.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
3.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初中思想政治教师岗位入选对象要求
(2)报考对象须在
(3)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相同或相近),符合招聘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信息
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和相关高校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仅网络报名但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报名无效。
1.网络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和时间:
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时间:
有报名意向的填写报名表(附件2),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网络报名人员还需本人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岗位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请各网络报名人员关注邮箱信息,确定是否入围资格审查)。
3.报名材料:应聘材料中应提供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或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各类等级(资格)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表、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详见附件4)。
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因延误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试考核
本次数学竞赛指导教师、物理竞赛指导教师岗位招聘通过“综合素质考评+笔试+上课考核+面试”,其他岗位通过“综合素质考评+上课考核+面试”的方式确定签约对象。
1.综合素质考评:招聘单位根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基层适应能力、职业规划以及学历层次、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技能特长、荣誉获奖等因素,结合所在学校对综合表现的评价或推荐意见,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上课考核+面试对象。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3。综合素质考评得分只作为确定入围笔试、上课考核+面试对象的依据,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上课考核+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上课考核+面试:考核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性格特质、基层发展潜能和专业素养。上课考核+面试的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围签约。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四)签约
考试考核结束后,数学竞赛指导教师、物理竞赛指导教师岗位按总成绩=笔试分数×40%+(上课考核+面试)分数×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拟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考核+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按上课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对象入围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期取得,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70-6012795,13675705418
联系人:楼老师、黄老师
附件:1.2024年开化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3.2024年开化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综合素质考评内容.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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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kaihua.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