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19年5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赣州市政府直属综合性高职院校。2023年4月,学院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深度合作办学协议,开启了高职院校“跨区合作、优资共享”“湾区+老区”职教创新发展新模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教师、专职实验员共2个岗位,招聘人员3名。岗位类型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专职实验员职位表》(附表1)。
1.专任教师岗:新能源汽车专业教师。事业编,招聘人员2名,岗位代码ZJ01。
2.专职实验员岗:动物医学专业实验员。备案制,招聘人员1名,岗位代码ZJ02。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聘)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且已完成笔试、面试并入闱签约、体检考察的;或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专职实验员职位表》(附表1)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博士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2025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聘汇编(二0二二年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聘,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聘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聘(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
(1)提交《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应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4)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在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栏。以上所需材料均以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应栏。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后再填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
2.地点: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行知楼6楼616办公室。
3.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赣州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认证的不得报名;
(4)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资格审查中对资格问题有争议的,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的集体决定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打印相应岗位考试准考证。开考前两日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准考证可进行打印。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7.考生自报名成功起到进入考察阶段,接受其他考生及招聘单位的监督,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的言行举止作为招聘单位考察内容。
8.资格审查后,若无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9.请考生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等原因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1.时间和地点
2.考试考核方法
(1)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试讲采取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
②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则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设笔试环节,若须增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操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2)专职实验员岗位采取“实操”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末位同分者,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具体如下:
①实操考核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如常见仪器的安装与维护、药物合成、重结晶、中药成分提取、产物杂质分析及解决思路的探讨操作等。
②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则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设笔试环节,若须增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操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3)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参加占总成绩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学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由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请各考生按照拟聘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2.因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入闱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三天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5.聘用人员须在学院服务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学院同意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考试、不得脱离现岗位,学院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聘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方式。学校地址:赣州市经开区唐龙大道新能源汽车城内;学校网址:http://www.gzpt.edu.cn;联系电话:0797-8069956(吴老师、王老师)。
(五)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97-8069963。
附件1: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专职实验员职位表.xlsx
附件2:赣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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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zpt.edu.cn/info/1033/80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