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证、择优”,优先招用白云区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年,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有违法犯罪。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内),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
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聘: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申领过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有参加“法”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7.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与用人科室(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含在编及编外)、近姻亲关系等任职需要回避的,不得报考相关的岗位。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重点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和机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7号楼103室)。
2.报名时间: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太和镇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不限底色,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无可不提供)、困难家庭相关证明(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残疾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无可不提供)、退伍证(无可不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地址页与本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报名当天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原件退回。
4.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太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务必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机试三部分。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机试成绩(满分100分)占2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用。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和机试环节,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布。
2.面试和机试
(1)面试和机试由太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和用人部门联合组织。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机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机试内容为一般的word或Excel等办公室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机试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在笔试成绩出来后由太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面试和机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面试和机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由太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应聘者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补录聘用
岗位所招聘人员未在5个工作日内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聘。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工资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试用期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包括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六、用工方式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与太和镇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接到有关招聘工作的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八、附则
本公告由太和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438561。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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