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启真青年论坛—东海青年学者论坛”由浙江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主办,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承办。论坛旨在通过专题报告、学术研讨等形式,聚焦海洋环境感知、海洋动力系统、海洋绿色资源等相关研究领域,围绕物理海洋与观测应用、海洋生态环境与生物资源利用、海洋地质与勘探应用、海洋感知通信器件与系统、海洋观测技术与装备、水下组网与立体遥测、海洋工程基础设施安全监控、海洋环境监测和灾害预测预警技术、海洋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技术、海洋碳循环观测及负排放技术等重点方向展开交流,为海内外青年才俊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平台,促进不同研究方向的交叉合作,加强优秀青年学者对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的全面了解,并以此为契机引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拟于2024年12月上旬召开第三届,诚邀海内外英才!
一、邀请对象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博士学位;有高水平大学正式教职者年龄可以放宽;
2.胸怀天下、追求真理,潜心研究、勇攀高峰,严谨治学、乐教爱生,在所从事研究领域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3.拟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等国家人才支持项目和拟申请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岗位的海内外优秀青年学者。
二、论坛形式
本次论坛以线上线下结合形式举办(论坛议程随邀请函发出)。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提交《论坛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本科开始至今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与获奖情况及未来研究计划等)以及三篇代表性论著,个人简历及代表性论著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发至浙江大学海洋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箱oc_hr@zju.edu.cn,邮件主题:姓名+东海青年论坛+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初审通过后将发送正式参会邀请函。
四、参会费用
本论坛不收取注册费,受邀线下参加论坛的青年学者自行安排交通和住宿。国内外往返交通旅费、论坛期间住宿费按照财务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五、报名截止时间
浙江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海外优青”项目
国家自然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简称“海外优青”)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申请条件
以下条件参考《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8/info91706.htm)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浙江大学竭力为海外优青入选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舒心的生活环境,支持青年人才迅速开展新的事业。
1. 学术环境:共享浙江大学一流的学术声誉、先进的科研平台、卓越的学术生态和开放的科研环境;
2. 聘任岗位:聘任为“百人计划”研究员(第一类),是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的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
3. 薪酬待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住房补贴,全力支持申请承担研究任务并享受相应科研绩效;
4. 科研经费:在国家资助经费基础上,按照学科领域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
5. 住房安排:可申购学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130平米以上,个人按30%-80%产权份额购买),或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晋升长聘教职后,可优惠申购学校人才房。从杭州市以外引进的,学校提供一次性搬迁费5万元;
6.办公实验空间: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
7.团队建设: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校院统筹给予博士生招生名额支持,支持招收博士后;
8.政府支持:依托申报入选者,享受国家和地方的安家补助;
9.服务保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协助解决子女医保并享受子女医疗补助;可直接申领小客车上牌指标;协助办理落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
一、任职要求:
取得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具有国际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相当学术水平;为所从事研究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原则上能独立发展一个符合学科发展要求的学术方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工作和生活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入选国家级人才,学院提供额外津贴;
2.住房资源: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晋升长聘教职后,如符合学校人才住房申购条件,可以优惠价格申购人才住房一套;
3.启动经费:按照学科领域提供有竞争力的科研启动经费;
4.团队建设: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校院统筹给予博士生招生名额支持,支持招收博士后;
5.服务保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和配偶工作;协助办理落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
海洋学院致力于建设具有浙大特色的一流海洋技术与工程学科,搭建校内相关学科会聚交叉平台。依托浙江大学雄厚的学科综合优势和舟山独特的海洋区位优势,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海洋学院和海洋技术与工程国际学科高地。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3人,全职兼任教师6人。其中:长江特聘、国家杰青层次及以上人才19人,国家“四青”人才17人。100%为博士学历,40%拥有海外博士学位,55%为海外引进人才。19位入选爱思唯尔(Elsevier BV)与美国斯坦福大学联合发布2023全球前2%科学家榜单。
现建有海洋科学系、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和港航物流与自由贸易岛研究中心。设有海洋地质与资源、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药物、物理海洋与遥感、海洋工程与技术、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海洋传感与网络、海洋电子与智能系统等9个研究所,共建有自然资源部极地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舟山海洋分院、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智慧海洋浙江省实验室(东海实验室)等。
拥有海洋工程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浙江)、海洋感知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浙江舟山群岛海洋生态系统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海洋牧场水下在线监测科技团队全国工作站、浙江省海洋岩土工程与材料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海洋观测—成像试验区重点实验室、海洋装备试验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海洋工程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海上试验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智慧东海”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大湾区(智慧海洋)创新发展中心和山东省海洋牧场观测网数据中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舟山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科研平台,以及海洋电子信息技术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和海洋电子信息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
海洋学院积极融入国家战略,承担海洋科技创新责任。围绕国家海洋战略目标和舟山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发展需求,在舟山校区建设了消声水池、波流水池、操纵性水池、60MPa压力筒、双六自由度仿真实验平台等十余个具有国际一流水准、能满足多种海洋试验需求的大型实验设施。
近五年来,海洋学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486项,合同总金额超12亿元;授权发明专利497项;主持或参与的70项科研成果获各类科技奖励,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9项;参与“蛟龙号”“海斗一号”“奋斗者号”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水下直升机、水声通信机、无人无缆潜水器异构组网、海底有缆在线观测系统、多波束低轨卫星宽带通信芯片、深海极端环境探测与采样装备技术、深海组网接驳技术、人工上升流技术等方面产出一系列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