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海南省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可靠、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调查研究和政策理论水平,同等条件下,有党委、政府研究室及办公室系统从事文字工作经历、担任过重要综合文字组织起草工作的同志优先。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新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www.hainan.gov.cn)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网上邮箱或邮寄资料报名。邮箱:hnszfyjs163@163.com;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办公楼
考试咨询电话:0898-65343502、65256027。
3.报名资料:(1)报名表(表格从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未加盖单位公章者,须于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任职文件;(3)近期2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5)个人自荐信一篇,2000字左右;(6)如有公开发表文章和个人主笔的综合文字材料请一并提供,篇数不限。
以上报名资料请发电子邮箱或邮寄送达,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研究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职位数2:1比例进行考察和政审。如考察不合格,排名后序人员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或递减直至取消职位名额。一经选用,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本公告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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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0101/202411/07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