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因开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养老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富有爱心,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2.年龄22-45周岁以下(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5.服从、服务意识强,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或到铅山县民政局养老股办公室领取,填写《铅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明、工作经历及证明等相关资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资料原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地址:铅山县民政局6楼养老股办公室
5.联系人:康路燕(18296339262)林玉(15179355502)。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铅山县人社局、铅山县民政局共同组成并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初定于
2.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采取择优聘用方式进行,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人数的,按开考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3.笔试内容:民政业务专业知识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30%,公文写作占30%。
4.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对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共3道题,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评分
评委按《面试评分标准》内容逐项评分,每项评分打整数分;记分另负责计时、收表、计算面试得分,核分员负责复核;评委组组长向考生宣布成绩,并交由考生签字。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评委的综合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得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考生的面试综合得分。
3.面试程序:面试前30分种,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须知,要求考生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考核工作按有关程序实施,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核情况,由铅山县民政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铅山人社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没有问题或者举报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举报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3.工资待遇: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实行合同制管理。拟聘人选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正式录用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工资每人每月2625元(含个人五险部分),其他福利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享受降温费、卫生费、工会福利)。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及邮箱正常使用,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招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考人员最终如未被聘用,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材料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如与实际操作有误以实际操作情况为准,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铅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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