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简称地煤公司)于1983年10月组建,原为煤炭部行使全国地方煤矿行业管理职能的行政单位。1993年12月转为煤炭部所属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97年2月重组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中煤集团在地煤公司挂牌成立“中煤集团安全工程咨询评价中心”,要求由地煤公司承揽完成集团内部安全评价咨询业务,并开拓集团外部市场。同年,中煤集团在地煤公司挂牌成立“中煤集团碳资产管理中心”,作为中煤集团碳排放及碳资产管理的技术支撑平台。
近年来,地煤公司不断谋求转型发展,致力于成为集团内部在企业文化、安全评价、碳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提供全周期一站式咨询服务的提供者,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助力。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具体如下:
安碳业务部项目经理(安全咨询方向)1-2名
安碳业务部项目经理(碳资产管理方向)1-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安碳业务部项目经理(安全咨询方向)
1.岗位主要职责:
(1)对具体安全技术咨询等项目组的组建进行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安全技术咨询等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并具体执行;
(3)对安全技术咨询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2.任职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煤矿、电力等相关专业。
3.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以上生产、安全、技术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独立编写项目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安全技术咨询报告等文件资料的能力;
(3)具备负责项目前期客户联络、市场开拓等工作能力,能够及时开展政策、市场分析及汇总报告等工作;
(4)具备相关政策的分析研究、宣贯讲解能力;
(5)具备国央企一线生产工作经验且文字能力较强者优先。
4.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
(二)安碳业务部项目经理(碳资产管理方向)
1.岗位主要职责:
(1)参与碳盘查、产品碳足迹核算等技术咨询项目;
(2)参与制定碳资产管理业务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碳排放管理、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客户开拓,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客户调研、需求分析、咨询报告撰写以及服务方案优化,负责项目进度的跟进及信息的汇总和上报;
(4)负责跟踪了解国际国内碳交易市场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写政策分析报告;
(5)负责相关研讨会及碳主题培训会的筹办及宣讲;承担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任职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热能、电力、环境工程、化工等相关专业。
3.岗位要求:
(1)熟悉煤电、化工、煤炭生产等行业领域碳排放数据核算相关工作。
(2)具备5年以上碳市场或碳交易工作经历。
(3)负责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过碳市场和碳交易的相关课题研究。
(4)深度参与过我国CDM、CCER、碳交易市场等双碳事业的政策制定和业务推广工作。
(5)具有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研究能力。
(6)具有较好的政府公共关系。
(7)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
(8)具有国内试点碳交易机构长期任职并担任管理岗位者优先。
(9)热能、电力、环境工程、化工等八大控排行业相关专业优先。
(10)对可持续发展、ESG及社会责任有热情、有野心,能独立领导集团大型项目者优先。
4.其他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简历投递、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中煤集团、地煤公司网站、国聘网站公开发布,只接受网上报名,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联系人:王先生,史先生
联系电话:010-64266274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0号
报名邮箱:zmdmzp@163.com
(三)有关要求
1.进入综合测试的应聘人员,请在参加考试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使用A4型纸)。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综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说明事项
1.公司不负责招聘期间应聘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公司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工作安排;
3.本次招聘岗位为一般员工级别岗位,公司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原有级别履职待遇。
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中国地方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docx招聘报名表格.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hinacoal.com/art/2024/11/4/art_37_853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