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14年获批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8年获批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办学理念,先后荣获中国最具社会责任单位、中国十强民办高校、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黄炎培优秀学校奖、陕西省文明校园、AAAAA级社会组织、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创新创业示范学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1.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或部长助理)1人;
2.会计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负责产学研工作)1人;
3.乡村振兴学院(研究院)副院长1人。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热爱培华、认同培华文化,具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执行力,公平公正。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4.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或部长助理)
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高校管理经历或党务工作管理经验,文字表达能力强。
2.会计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负责产学研工作)
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专业一定的学术成就或具有多年的产业、行业、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经验。
3.乡村振兴学院(研究院)副院长
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熟悉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或具有多年的产业、行业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发送至hr@peihua.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竞聘答辩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聘答辩。包括个人陈述和提问答辩。
4.聘任
校务会研究、理事会批准后,下发聘任文件。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人:田老师、杨老师
电话:029-85680069
邮箱:hr@pei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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