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致新学校是佛山市唯一的专门教育学校,由佛山市教育局主管佛山市公安局协同管理,主要教育对象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招聘岗位
岗位数如下所示,岗位对应专业详见附件岗位表。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八)专业相符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即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职称证上的专业其中一项符合应聘学科要求即可视为专业相符)。相关专业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九)具有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十)年龄要求:临聘教师年龄须45周岁以下。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一、按校临聘教师薪酬标准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公布——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一)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到相应报名邮箱才视为报名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学校不另行通知,由应聘者承担责任。原则上每名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若应聘者报考多个岗位,且最终被多个岗位同时录用的,以最先参加考试且被录用的岗位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
扫描下方黑白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附件1:《临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字,扫描成PDF);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如有)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若暂无,需正式入职时提供);
(5)教师系列职称证扫描件(如有);
(6)符合本公告内“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等;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8)试讲视频(<5分钟),以百度网盘分享方式,提交分享链接及下载密码。要求:呈现考生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及章节自选特别注意事项:1、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2、视频大小不得超过100MB,视频时长不得多于5分钟,否则视为视频无效。
注意:分享链接或提取密码有误的、超过分享日期的、超过分享次数的、非百度网盘分享链接的、视频无法正常播放的、均视为视频无效。
提交材料要求:
根据招聘要求,①—⑦的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岗位学科+姓名,如“语文张三.pdf”;视频的分享链接及下载密码写在word文档中,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岗位学科+姓名试讲视频,如“语文张三试讲视频.docx”所有报考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邮箱fszxxxlwy@163.com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
学校结合实际,根据各专业、学科实际教学需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初步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现场报名确认及考试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通过电话通知并把现场报名确认的所需资料要求发送到应聘者报名时所用邮箱。应聘者由于个人原因错过邮箱信息通知造成不能按时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应聘考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核形式、考核计分和考核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多样化考核方式进行。
(一)可视化试讲
试讲环节由学校组建评委组对考生录制的可视化试讲视频(视频具体要求见“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
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推荐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并确定具体招考岗位是否组织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及推荐结果在学校公众号公布。
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二)现场面试
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答辩两部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本人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就成绩相同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在佛山市致新学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的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届时,被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一)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说明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咨询电话:
0757-8761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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