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金榜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语文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语文教师1名,负责语文教学等工作。
顶岗时间: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最新版《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以“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670372966@qq.com。咨询电话:
(三)报名时间: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金榜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金榜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学校岗位要求以及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xmsmedu.cn)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金榜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金榜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金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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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msmedu.cn/info/1520/200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