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4海南省财政厅财关于印发号)及《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2024-2025学年实施银铃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24]47号)要求,陵水黎族自治县拟招募6名优秀退休教师到县内义务教育学校讲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人数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人数共6人,具体岗位详见招募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退休的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
(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三)年龄不超过65岁(
(四)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教学经验丰富,身体、心理等条件能正常履职;
(六)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七)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的招募;
(八)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一)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二)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受援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四)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室;
4.咨询电话:0898-83310860(上班时间咨询);
(二)报名材料
1.《陵水县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退休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从业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6个月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工作全过程。本次招募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募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岗位遴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具体遴选方式由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确定。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和调剂。
(五)公示公布
公示拟招募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24-2025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
(六)签订协议
县教育局与拟招募教师签订协议书。服务时间为1学年,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七)上岗讲学
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书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
五、待遇和政策保障
(一)待遇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按月发放工作经费。
(二)政策保障: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附件1:2024-2025年陵水县银龄教师招募岗位表.doc
附件2:2024-2025年陵水县银龄教师招募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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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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