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阳镇卫生院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建始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2名、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招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临床护理人员2名、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于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学历及专业:护理人员,护理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资格证;检验科工作人员,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办公室工作人员: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在医疗机构工作两年以上者优先。
3.年龄:护理人员、检验科工作人员,30周岁以下,
4.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既往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节假日顺延。
2.报名地点:建始县景阳镇卫生院人事科。
3.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录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资格不合格,取消招考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法:笔试+面试。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内容: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准考证领取:考生在建景阳镇卫生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是否有违背“一票否决”的情况。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拟聘对象,确定的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并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若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录用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联系人:吴丹,咨询电话:13997754323;周玉桃,咨询电话:18695056590。
景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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