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以金华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含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两个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10年,是浙中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浙中西部医疗中心建设主体单位、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五年进入A+序列,2022年排名全国第83名。医院现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卫生健康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培育推广基地、浙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3年,前身是金华地区妇幼保健站,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由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整合建立来,是金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院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以“大专科+强综合”学科发展框架,成立了覆盖临床诊疗、个体保健、群体保健领域的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及儿童保健部,以妇科、产科、儿科为龙头,拥有中医妇科、产前诊断、盆底康复、儿童生长发育、更年期保健等特色专科。拥有1个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学科(儿科),4个金华市医学重点学科(儿科学、小儿外科学、妇科学、妇女保健学),是金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华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金华市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儿童生长发育、产科质控中心等挂靠单位,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工作。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招聘4人,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女儿童医院)招聘4人。招聘岗位身份为编外录用,协议合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工作年限计算至
3.所学专业一般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专业为准;
4.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5.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6楼614室 (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
傅老师 |
0579-82556050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7楼721室 (金华市后山路266号) |
吕老师 |
0579-89168169 |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报名表(表格见附件2)。
4.完成报名后,报考人员请于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方式根据具体岗位分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权重如下:
单位 |
招聘岗位 |
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各岗位 |
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
除药师、院前急救岗位 |
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50%,面试占50% |
药师、院前急救岗位 |
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
2.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及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笔试时间定于
3.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jhzxyy.cn)上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jhzxyy.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聘用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联系咨询电话:0579-82556050(金华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
0579-89168169(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9-82553366(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
附件1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协议合同人员岗位及条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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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hzxyy.cn/xxgk/rszp/rsxx/202411/t20241105_478229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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