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并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条件要求如下: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司法协理员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1、岗位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及应用。
2、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司法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660元/月(含个人应缴医社保)。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所聘用人员享受学历补贴(大专100元/月,本科150元/月)及工龄补贴。
4、工作时间:正常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报名时间: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yfzq@sina.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材料:
1、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或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七、面试考核工作:
用人单位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审核后,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八、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531915,联系人: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411/t20241106_49218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