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环境监测、实验室工作。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严格遵守单位管理,工作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3.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2年以上环保相关工作经验;
6.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报名材料:
(1)《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编外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照片1张;
(4)2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若有相关证书或职称证明,一并提供。
3.报名方法:有意者请将以上材料统一打包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zfzhjjcz@163.com,并备注:岗位名称+姓名。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面试。用人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面试,进行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6.政审。对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综治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失信记录情况截图(可自行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发现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7.聘用。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咨询电话:1515988769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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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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