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编外护理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护士(一) |
50 |
护理、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届生,有护士及以上职称优先,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年龄要求 |
护士(二) |
10 |
护理、护理学 |
2025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生,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年龄要求 |
三、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东院区11楼1116组织人事部,报名联系电话:0574-87017389。
3、报名要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
1.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方式为双向交流和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面试人员学习实践、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最终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牵头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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