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渤海工匠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渤海工匠学院是经东营市政府2020年5月批准,依托东营市技师学院成立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渤海工匠学院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设级别规格,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开放式办学。渤海工匠学院立足于打造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综合培训基地、技能竞赛综合服务平台和技能人才综合评价中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1988年以后出生;经管类、教育类相关专业;要求熟悉文牍,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职业培训市场开发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结束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原件照片、身份证原件照片、单位工作证明(1年以上工作经历)等。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并以“身份证号+姓名”格式命名后,请于11月8日前发送至渤海工匠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电子邮箱:bohaigjxy@163.com,报名电话:0546-8955868。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在指定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负责指定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四、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渤海工匠学院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2.附件2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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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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