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三)限男性,年龄21至3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视力均不低于4.8。
(四)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乐山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夹江县范围内。
(五)计算年龄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夹江县人民法院办公楼501办公室。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测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待遇和管理
聘用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2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
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需在试用期内转入法院。
本公告由夹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夹江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833—5666417、监督电话:0833—5680665
夹江县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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