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政府关于深化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安排,高新区实行“管委会+公司”的管理模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开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招聘职位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科技创新局、营商环境局、招商局、土地事务服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三级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单位在职人员。
2.聘用条件:
实行与高新区发展相适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以岗定薪、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
(1)对招聘的体制内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高新区甄别身份,符合条件方可办理落编手续并按原级别封存档案;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2)对招聘的企业、金融机构等部门的人员,采取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转正,予以正式聘用;合格的,按期转正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试用期间可以解除聘用。
3.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有实职正科任职经历的优先聘用。
(5)具有全日制大专或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
(三)提交材料:
(1)《本溪高新区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个人履历报告一份,详细介绍本人学习经历、各阶段工作岗位职责、工作亮点、取得的成就等。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本溪高新区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履历报告需另提供WORD形式电子版,所有电子件需打包上传,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全方位多维度审查确认,包括身份、学历学位、个人基础信息、履历材料、业绩、工作经验、荣誉成就等信息,并进行讨论、研判,重点审查评估与拟聘用的目标岗位匹配程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不固定,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评人选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七、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高新区党工委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本单位网站和拟聘任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15941464189
附件: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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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63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