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2024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1) 经济管理学院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教师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人数:1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数量经济学、大数据技术与工程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商务经济学、数字经济、金融数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2) 经济管理学院冰雪文创设计专业教师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人数:1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艺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设计学类专业。
3) 信息技术学院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人数:2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类专业。
4) 计算机应用与数字媒体学院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教师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人数:1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艺术设计、设计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新闻学专业。
5) 计算机应用与数字媒体学院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人数:1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6) 财务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教师
岗位级别: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人数:1
招聘岗位条件: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财务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专业。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5年12月31
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现役军人;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47.93.251.19:8851/zp.html。(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技术支持电话:彭老师19920113010孙老师15843042707),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要求。
凡有意应聘者请按网址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应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1)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
身份证扫描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在读
以上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初审合格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预留手机号码或查看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学校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5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31-80580309、8058031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31-8058030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省监察委员会驻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主管部门电话:0431—8996830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人社部门电话:0431—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十、本公告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附件1:2024年吉林省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doc】
附件【附件2:2024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xls】
附件【附件3: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及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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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cjgz.edu.cn/info/1181/584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