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军地有关文件精神,委托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专职民兵教练员5名,派驻到州本级驻军某单位机关工作,考核、体检、政审和面试通过后与黔南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军地招聘劳务派遣制专职民兵教练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核,通过报名、初审、考核、体检、政审、面试、聘用等程序实施。
二、招聘岗位
民兵教练员5人,主要负责机关内部公文撰写,筹划、组织和实施学生军训、民兵干部、民兵分队的训练和教学任务。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男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生年龄不超过30岁,年龄计算截止
2.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3.熟练掌握机关公文写作。
4.能够筹划组织民兵训练教学、学生军训等工作。
5.熟悉办公、平面设计和视频剪辑等软件基本操作。
6.体型基本达到相应标准(BMI)。
具有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
1.在省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表过研究或新闻类文字成果的,或工作期间起草撰写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文字成果,获地方副厅及以上领导、部队副师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
2.有部队或地方党政机关工作经历。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被评为“优秀四会教练员”或者参加师(旅)级以上比武取得前三名成绩的退役军人。
四、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条件的。
五、薪资待遇
签订劳务派遣制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每月4800元(含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五险),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工资6000元(含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五险、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纳部分)。每周工作5天,每天上午8:00至11:50,下午2:30至5:50(接受适度加班),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提供早、中、晚餐。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件投档。应聘者将以下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1622069528@qq.com,文件标题注明“姓名+岗位”。应聘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的稿件复印件、各类立功受奖证书复印件等,应聘报名表(重点描述个人情况、工作经历、文字成果等)。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对象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主要文字工作成果。
(四)考核
采取基础体能测试和公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1.基础体能测试:
男生
女生
2.公文写作:
(1)考试时长120分钟;
(2)方式:每名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组,每组试题共3个小题,考生根据规范的公文格式要求,自选所抽中的试题组内容其一,撰写完成1篇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意见措施、工作总结、新闻报道或讲话材料等。
(3)要求:文章逻辑严密、思路清晰、论述有力、语言鲜活、文风流畅。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基础体能测试*40%+公文写作得分*60%
基础体能测试成绩、公文写作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前10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公文写作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照自我介绍、临机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立场、国防观念、理论素养、创新思维、知识结构、语言表达、行为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前5名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政治考核、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等方式相结合,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任职资质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数量。
(八)体检
考察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扰乱秩序、舞弊、威胁或意图贿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本次招聘实际录用人数可少于招聘计划数。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属驻军某单位。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
(六)咨询电话:0854-8733040,18208540407。
附件: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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