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班主任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积极进取,团队意识强;
2.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胜任幼儿园课程教学;
3.善于思考,乐于学习,有较强的交流沟通及团队合作能力,有大局观;
4.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健康证;
6.具有班主任工作经验3年以上,党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教职工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五险一金
政府人才住房补助
年度免费体检
工会福利
带薪寒暑假
享受长期从教津贴
各类培训学习
四、招聘程序
(一)提交电子应聘报名材料
1.填写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2.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
3.岗位证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6.近期生活彩照1张,彩色证件照1张。
7.应聘者需保证个人材料相关证件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8.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面试
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面试,并对面试人员的德、能、技、勤等方面进行考察,合格者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顺序命名排列,将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307966003@qq.com
联系电话:15012467279
附件1:桃源卓雅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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