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属于新疆新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工业供水、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以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9个岗位,招聘人员1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热爱本职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勤奋敬业,作风严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市场竞争意识强。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见《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程序和方法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背景调查、体检、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师市政务网、十三师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平台和其他公共招聘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下载相关资料。报名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24:00报名截止(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按规定填写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期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以上材料扫描件及报名表于2024年11月15日24:00前发送至2849343329@qq.com(邮件主题标注“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3.张女士,17393174352。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能力测试人员。
(四)能力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根据应聘职位,重点考核应聘者工作思路、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包括应聘者陈述演讲、评委提问应聘人员答辩两个环节。每人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由评委针对应聘者的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拟聘人员人选。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过程中定性评价同意任职超过三分之二推荐进入下一环节;只有一人参加面试时,总成绩低于8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背景调查。根据招聘岗位需要,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拟聘人选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证明。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相关费用由拟录人员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招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背景调查和体检情况,由公司相关会议决定聘用人选。
(八)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背景调查情况,综合考虑拟聘对象的各方面情况,由公司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报到上岗。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凭相关证明到所在单位报到。
七、聘期及薪资待遇
(一)此次通过招聘进入公司的新员工: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新招聘员工薪资具体按照《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分(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录用人员转正后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者及其家属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或者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公司研究决定。
(三)水务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3779184455,15299551387。
附件:
1.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报名表
3.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4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报名基本信息汇总表
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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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btnsss.gov.cn/gggq/104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