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10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和要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进行注册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各学历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境)外学历的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党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下一轮考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试采取笔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军事体育部体育(健身方向)考生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各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说课、技能测试等环节成绩合并计算。教师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50%;需加试技能测试的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辅导员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中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四)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教师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辅导员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环节的人员。对招聘岗位需求数1:1入闱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若考察对象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再启动对差额考察对象的考察。重点考察高层次人才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核实报名资格、“三龄两历”、奖惩情况及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等。
(五)组织体检
体检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六)公示和录用
政审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未在要求时间内签订试用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时间到岗试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试用不合格者或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若入闱考察人员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由学校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岗,不予递补。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95-3203209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arencai.com/infos/166313.html?IsHid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