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永平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3名,岗位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招聘条件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的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2)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以毕业学年(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2年内。
6.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应当优先招聘: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7.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的操作;
8.服从工作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申领过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6.协助开展重点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一楼106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荟贤路1号)。
4.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1)《永平街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根据实际提供);(6)报考人员为城乡困难家庭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等;(7)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8)报考人员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9)报考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5.所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1:3比例即可开展面试,不足1:3比例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及形象气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优先条件确定排名先后。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补录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员纳入候选名单,岗位所招聘人员未在5个工作日内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人员中根据空缺名额等额递补。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工资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七、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13373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永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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