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四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持有健康证;
二、岗位条件:
●非在编教师(1人):负责幼儿园班级教育教学工作。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
2.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3.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http://www.xmsmedu.cn/)
2.报名时间:
3.报名方式:
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
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按岗位要求将学历证书(如面试教师需教师资格证书,面试保育员需保育员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四幼儿园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幼儿园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幼儿园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
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须持有健康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四幼儿园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四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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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msmedu.cn/info/1339/200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