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2020年1月转设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20余年来,学校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走内涵建设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2013至2019年,学校连续7年位居国内同类院校排行榜第1名;近3年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50余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院士1名,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245名,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195人。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学校现有1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万余人,研究生近300人,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相辅的完整教育体系。打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慧化港口与服务两大学科群。现有国家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平台27个。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近五年,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5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年均科研经费超亿元。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正式成立于2003年9月,是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的专门机构,现有专职心理咨询师4名,校内外兼职咨询师16名,并聘有兼职精神科医生1名。2022年,中心被评为首批“宁波市高校心理健康示范指导中心”。
当前,学校按照“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坚持“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卓越专业人才”重要理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加紧加快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教师岗
2.招聘人数:1人
3.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且副高
4.专业要求:心理学
5.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6.岗位职责:从事高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指导、教学科研等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相关工作。
四、人才引进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00万(税务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校内科研启动费不低于5万。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参照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4.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五、应聘方式
六、垂询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992、0574-88229016
学校网址:www.nbt.edu.cn
电子邮箱:zrsc@nb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1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