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用人需求,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计划为2名,暂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1:3,即可进行专业测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结构化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内容主要是考查应聘人员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单位在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按照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录用者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符合转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择优转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smh.com/)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0566-3386015
监督电话:0566-3386002、0566-33931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附件: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岗位 编号 |
主管 部门 |
招考 人数 |
招聘 岗位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
1 |
20241101 |
市卫生 健康委 |
2 |
专业 技术 |
本科学士 |
精神医学(100205TK)、临床医学(100201K)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精神科。 |
合 计 |
|
|
2 |
|
|
|
|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jw.chizhou.gov.cn/News/show/725137.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xrc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