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充城乡基层治理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村改居)专职工作者。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加分政策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加分政策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3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加)。
2.2021年以来,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扬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扬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扬表彰的加3分(此项取获得的最高表扬表彰荣誉,不累加)。
3.退役军人加2分。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有1年以上街道(乡镇)、社区工作经验的加2分(需工作所在街道、乡镇出具证明)。
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或在加分政策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19号),咨询电话:0816-2685008。
(三)报名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具有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3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知识等。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结束3日内,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3倍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面试结束3日内,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下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参照社区“两委”换届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因政治审查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和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新选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城郊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由城郊街道办事处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
十、报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村改居)专职工作者,报酬待遇按绵阳市涪城区统一政策执行,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十一、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和社会的监督。对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8981136013
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816-2682050
十二、其他事项
被聘人员工作半年内离职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报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涪城区 城郊街道工作委员会、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中共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工作委员会
绵阳市涪城区城郊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yfc.gov.cn/xwdt/gggs/44129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