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办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次考调条件的全国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各地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正式聘用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二、考调职位
具体岗位详见《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符合《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拟报岗位的“专业要求”条件,指与“学历学位要求”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8.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事业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的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5.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6.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在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
8.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9.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工作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10.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1.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不符合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相关网站,认真阅读公开考调公告,了解公开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下载《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3.现场报名: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敬业楼402室(攀枝花市东区学园路1号),咨询电话:0812—3354575。
4.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1—4项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压缩后上传至邮箱:pzhszzp@163.com(邮件标题:“2024年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姓名”)进行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
2.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县(区)考生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市级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各地的单位考生(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同意盖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还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盖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或任职文件等,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若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三)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放宽到2:1。
(四)综合素质考核
考调工作由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通过综合测试的方式对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察。综合测试采用“课堂试讲+面谈”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成绩=课堂试讲×80%+面谈×20%。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不确定为体检对象。未形成竞争的,拟选调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70分。根据综合素质考察评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考调人选。考核选调的时间、具体方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可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也可以不递补。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予以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12-3348330
六、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0812-3354575
附件【1: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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