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利学会是一个“5A”级社团组织,主要从事宁波市水利学会学术交流、技术咨询、科学普及等学术性、地方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至公告之日),男女不限,具有大专(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或水利相关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近期免冠1寸照,表格样式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bslxh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名表必须以word格式。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初审结束后,以电话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初审,并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
2.按照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2.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材料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招聘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招聘计划数。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告在网上发布。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五、其他说明
1.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此次招聘。
2.报考咨询电话:徐女士,1381984497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本公告由宁波市水利学会负责解释。
宁波市水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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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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