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及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1个岗位(共2个选调名额),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下。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涉及不同岗位类别的选调后按规定聘用。
3.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成都医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年龄不超过35周岁(
③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④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⑤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⑥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均截至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②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③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④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⑥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医学院人事管理系统公开选调专栏(https://hr.cmc.edu.cn/#/app/cdyxy/epxing_recruit/zpwz,下同),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报名时间为: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成都医学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
(二)岗位调整
结合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成都医学院在原选调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取消或调减该选调岗位数量的公告。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将于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包括《高等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笔试参考书目为:①《高等教育学》(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②《高等教育心理学》(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笔试时间为
考生可于
我单位按选调公告确定的计分原则计算考生笔试总成绩并排名后,于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及面试由成都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成都医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行2轮后仍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某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公告的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等无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医学院于5个工作日内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和我省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我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成都医学院负责组织对拟选调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人选。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学校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拟选调具体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成都医学院按规定程序完成拟选调人员完成备案后,办理上下编制、流(调)动、岗位聘用等手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调入后不能保留原有身份,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入职后具体岗位需按我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成都医学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8-62739221、028-62739225(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3568909391
监督电话:
028-62739073(成都医学院校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成都医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成都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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