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康市信访局需招聘编制外合同工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般辅助人员(档案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会讲流畅普通话,能听懂永康方言。
3、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应用,有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6、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城南路329号永康市社会治理中心301室。联系电话:0579-87101705。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6.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8.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信访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朱若彤,联系电话:0579-871017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永康市信访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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