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人社部门同意,采取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6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年龄28周岁及以下是指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t3yy.com/cms/)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通过手机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4、网上缴费
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须提供准考证,各位考生要注意保存。
6.重要提醒
本次招聘公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试卷由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抽取本院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理论为主。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步拟定于
(3)笔试地点:待定(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线为相同试卷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但如果考同一试卷的只有1人,则划定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2.资格审查: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下同)。未达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由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抽取本院相关专业专家出题及担任评委。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或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若只有1人入围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5.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消毒液过敏试验,对青霉素、消毒液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和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登陆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5.疫情期间,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报名及参考人员自行配戴口罩,按照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扫描场所码方可入场。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989858
附件1: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
附件2:手机微信报名小程序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www.xt3yy.com/cms/upload/docacc/20220708172207268001.gif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附件1: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 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
||||||||
序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性别 |
最高年龄要求(周岁) |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
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
其他要求和说明 |
||||
1 |
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
五官科医生 |
1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 |
临床医学 |
|
2 |
药剂师 |
2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学士学位) |
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 |
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及以上职称者,学位不做要求,年龄放宽至35岁。 |
|
3 |
临床护士 |
12 |
不限 |
28周岁及以下 |
大专 |
护理硕士、护理学、助产学、护理、助产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
|
4 |
血透室护士 |
1 |
不限 |
30周岁及以下 |
大专 |
护理、护理学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具有血透专业专科护士证或血透专业进修结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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