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垫江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选拔人数:全镇公开选拔本土人才1名。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世公道正派,热爱农村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能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善于走村串户,倾听民声,解决民难;有一定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熟练;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拔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及政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五、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亲自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证明需提供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蓝/白底免冠照片2张、《裴兴镇2024年本土人才选聘意愿表》1份。
报名时间:
六、资格审查:党的建设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与面试。
七、面试
面试时间:
八、联合审查:将政审合格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查。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研究审核:召开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到村上任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十、公示:镇党委对确定的本土人才拟任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薪资待遇:执行县上对本土人才待遇规定。
十二、纪律要求: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面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考核:每年年底,将对本土人才进行考核。
本《公告》由裴兴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党委集体研究。
联系人:冷老师联系电话:023-7459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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