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星沙医院、长沙县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长沙县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医共体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到
(五)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如为2015年及以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证明(需在
(六)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其执业证暂未注册执业范围的,执业类别应与招聘岗位相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纳入县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编内和编外管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2022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业务能力考察(含资格终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长沙县星沙医院板仓路院区公卫楼六楼会议室(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99号)。
3.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资料。
4.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岗位及职数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若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
2.笔试内容:见《2022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后根据招聘职数1:2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业务能力考察人员,最低入围线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均入围。参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业务能力考察。
(三)业务能力考察(含资格终审)
业务能力考察前进行资格终审,如资格终审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入围业务能力考察的考生在所报考岗位进行考察,考察期为5天(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基础知识、技能操作、沟通协调能力等。
因业务能力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岗位考察人员空缺时,则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入围,同一岗位递补1次。
(四)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职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根据业务能力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生业务能力考察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护士要求无药物过敏史。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业务能力考察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医院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卫健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六、人员待遇
人员待遇按照招聘单位同岗位同类人员标准发放,其人事档案委托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七、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医院需佩戴好口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诊疗和排查,确保参考时身体健康,进入医院需扫场所码及行程码。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报名、笔试等环节:
1.近10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2.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及未划定风险地区但已发生社区传播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3.近7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嗅(味)觉减退、结膜炎等疑似症状的。
4.健康码为红黄码的或行程卡显示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5.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和有本地疫情发生的市州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
(三)考生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报名、笔试等环节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措施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医院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0731—84018290(8:00--12:00,14:30--17:30)。
长沙县星沙医院
长沙县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长沙县湘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7月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wjj/rsxx73/202207/t20220708_10667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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