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简称“发展规划院”)是中国气象局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作为气象智库主阵地,主要承担气象事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气象发展战略研究,气象发展纲要和规划等编制,气象重大工程项目设计、评估等工作。
发展规划院自成立以来,坚持开放式、前瞻性、高层次导向,围绕气象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刻理解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密切跟踪国内外气象科技业务发展趋势和动态,聚焦气象事业发展中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聚焦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谋划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编制重要规划、设计重大项目,取得了一系列业务成果,着力构建重大战略策源地、创新思想交汇地、顶层设计新高地、工程业务贯通地,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招聘岗位需求
岗位名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工作要求 |
备注 |
国际信息研究岗 |
大气科学类、 经济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1.具有扎实丰富的英语或其他外语的应用能力;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 以上合格证书或者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2.掌握最新数据分析工具,能够及时收集和分析国内外气象发展信息; 3.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执行力。 |
留学生 (直接面试) |
注:岗位招聘人数以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正式批复为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针,保证补充人员是岗位急需,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中国气象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五)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在2025年9月底前毕业,且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的有关规定;
(七)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一)接收简历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登录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s://qxj.gjzhaopin.cn,推荐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报名。每人限投1个岗位,报考不多于3个单位。
(二)接收简历截止时间
(三)填报注意事项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中国气象局在京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发展规划院对于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该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以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一般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组织拟接收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等。
六、联系方式
中国气象局气象发展与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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