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内控政策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优先,具备与岗位相称的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责任感强,服从安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资格核验材料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fcgszfgjjz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字”。
报名表照片采用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资格核验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以公文写作、计算机知识等测试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也可附上在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一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知识考试、所在部门民主评议等。拟聘人员考试、民主评议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两年。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单位部分的费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聘用管理
(一)购买五险一金,具体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职工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聘用人员管理。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宋殷伟,电话:0770-2826699,邮箱fcgzfg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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