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区内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实名制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7.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
三招聘工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所有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4年7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方式:采取封闭式闭卷考试。
(六)领取4年5日至6日到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3如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七)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阅卷,当天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本次自主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四)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考试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会同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
体检和考核时间待定。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招聘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按实际费用开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应聘考生摊派;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特别提示:历届高校毕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6811125(年版)
附件:
4.个人承诺书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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