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司法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司法文员。被聘人员由本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司法文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4.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备电脑操作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编辑文档和制作表格,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会使用制作PPT文档;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男性身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签名且贴有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南岳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司法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测试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参加测试。
测试主要内容为基本写作和电脑录入操作。测试总成绩按文化写作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
测试时间:①文化写作测试:
测试地点:南岳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地址:南岳区禹王路150号。
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最低人数的,本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面试比例。
测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人际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体检
按测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另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招聘为聘用制司法文员。新聘用司法文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应当说明并保证未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未签订其他劳动合同,如有隐瞒或欺骗行为情况致前用人单位追诉的,应承担报考不实的法律责任。
在试用期间发生有关违反劳动工作纪律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检察院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七、基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工,不办理入编手续。新招聘的司法文员每月工资2200元,每年递增50元/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1800元)。住宿原则上自理,若本院青年公寓有空余,异地报考人员可以入住(水电费、物业费自理)。食堂就餐待遇同在编干警。其他待遇在《劳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南岳区人民检察院解释。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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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engyangny.jcy.gov.cn/tzgg/202411/t20241121_67324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