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交通运输窗口服务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交通运输窗口服务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公共管理类 |
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注: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布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清单;
(3)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
(4)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5)健康承诺书(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
4.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商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局会议室(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
5.联系电话:025-85393001。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 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4.防疫信息核查: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当天考生须提供“苏康码”(绿码)、防疫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未来自中、高风险区,且要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外来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考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详见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服务专区——政策发布栏https://www.nanjing.gov.cn/zt/yqfk/index.html)。
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四)考试
1.参加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试。
2.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4. 考试合格线为成绩的60%,面试成绩均需达合格线,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5.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南京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六条“关于考察(政审)”的规定。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拟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实际聘用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经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薪资标准。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jqxq.gov.cn/sjb2018/qxzx/gsgg/202207/t20220711_3639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