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推动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115名,其中定向招聘80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人。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宣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招聘对象:宣汉县东乡街道、蒲江街道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在职、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
2.面向疫情社工岗岗位招聘对象:在宣汉服务疫情社工岗人员,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在职且考核合格。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服从管理,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征信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招聘对象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5.除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
6.定向从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应当在原社区工作,并需继续从事网格工作和接受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定向从疫情社工岗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2025年疫情社工岗服务期满后,入职原服务乡镇(街道)社区。原服务乡镇(街道)社区工作者配备满员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筹调配。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处分的。
3.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历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职村“两委”常职干部。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405(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1号)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一个岗位进行报考。
5.报名需携带材料包括:①《2024年宣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份(附件2,A4双面打印,报名表相关栏内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或彩印);②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④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和疫情社工岗岗位招聘对象采取“考试(笔试)+考核”方式进行,不参加面试,参加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参加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100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步招聘环节。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是社区工作者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社会工作实务和相关知识,参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题型,不指定考试教材。
4.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面向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和疫情社工岗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步招聘环节人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适度调减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调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成绩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xuanhan.gov.cn/)和“宣汉先锋”“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xuanhan.gov.cn/)和“宣汉先锋”“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加分项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配偶和子女,加0.5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加0.5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一次加4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受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0.5分;定向招聘岗位对象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加0.2分;具有城市社区或场镇社区工作经历的,工作每满1周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中校医辅助岗、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人员,服务每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单项奖励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累计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累计总加分不超过8分。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单独计入笔试或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并严肃追究责任。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具体事项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xuanhan.gov.cn/)和“宣汉先锋”“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参加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人选达不到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委社会工作部审核,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xuanhan.gov.cn/)和“宣汉先锋”“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以考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程序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报到。不按时报到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并上报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正式聘用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
六、待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上岗后相关待遇保障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宣县委办发[2022]9号)文件执行。其中定向从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疫情社工岗中招聘人员和在职的校医辅助岗、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人员,其待遇由原招聘部门(单位)按原渠道予以保障,新待遇从2026年1月起执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从2025年1月起执行。若有变化,另行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xuanhan.gov.cn/)和“宣汉先锋”“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818—5224085
咨询电话: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2750
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0818-5551105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8-5233026
附件:1.宣汉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xlsx
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
中共宣汉县委社会工作部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34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