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医院人才队伍,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经研究,拟招聘行政办公室等9个行政职能科室共计11个职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来宾市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行政职能科室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正原则;
(三)竞争择优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其中2025届毕业生须于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20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
通过医院官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向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携带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到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有意向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组织人事科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命名要求格式为“应聘科室名称-岗位-姓名”。
3.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材料,并按如下顺序排列:
(1)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其中2025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须盖学校或者学院公章);
(5)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1份;
(6)学信网生成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7)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8)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9)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10)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所提供材料是否真实等,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同时,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作假或考试作弊等问题,将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来宾市人民医院致远楼三楼。
(3)笔试题目:由组织人事科在纪检监察室人员监督下,从医院考评专家库中现场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进行出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理解和基本文字功底等能力。
(4)笔试组织:
由组织人事科负责统筹笔试通知、印制笔试试卷、监考、评卷等相关工作。其中,评卷员由组织人事科从医院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专家负责评卷工作。
笔试全过程由纪检监察室派人全程监督。
(5)笔试成绩运用: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题目:由组织人事科在纪检监察室人员监督下,从医院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出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临场应变等能力及对自我的认知程度等。
(3)面试组织:
由组织人事科统筹面试的专家抽取、现场考生签到和抽签以及计分等相关事宜。其中,考官组成员由组织人事科从医院考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根据实际考生人数进行分组,每组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面试的全过程均须在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运用:
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成绩。组织人事科负责统筹收集汇总面试评分表,确认考官签字。
3.考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2)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考核对象。
(3)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确定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五)考核
1.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2.考核方式
(1)跟岗考核。考核对象到应聘岗位所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跟岗培训考核。
(2)实地考核。必要时由医院派出考察组到应聘者原单位、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对其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进行了解,必要时查阅个人档案。
3.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到进入面试的第三名,如递补到第三名仍考核不合适或本人放弃,则本岗位此次招聘按无效处理。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组织部、人社厅、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五)考核”的第3点处理。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核、体检结果均合格者,由组织人事科提交报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公示
将拟录用人员信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2025届毕业生须于
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新入职职工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医院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医院邮箱:lbsrmyyrsk@163.com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72-4225177
监督举报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0772-4217805
(三)本次招聘相关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来宾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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