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颍东第一幼儿园(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28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幼儿教师16名。
(二)托班教师2名。
(三)保育员9名。
(四)保健医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岗位条件:
见《2022年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填写《2022年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fsyeyzp@126.com),邮件标题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姓名+电话号码+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
对于在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
2.确认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计划数相应核减。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教师岗位专业测试以无生上课、专业技能展示、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具体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4)。
保健医生、保育员专业测试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与岗位有关的基础技能和相关知识。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如因工作需要,需增加岗位计划数则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五险一金。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三年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者,合同期满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工资参照颍东区事业单位在职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8-2561613
监督举报电话:0558-256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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