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市委人才兴市战略,积极应对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现状,利用大学生毕业季的有利时机,促进在绵大学生认识绵阳、了解绵阳、建设绵阳,广泛吸纳人才,助力商务发展。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市内高校学生、绵阳籍大学毕业生募集见习(实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
10名。
二、见习(实习)时间
见习期:3-12个月;实习期:1-3个月。
三、见习(实习)岗位
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文秘、宣传、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品牌推广、对外贸易、电子商务等工作。
科室(单位) |
岗位类别 |
数量 |
具体要求 |
备注 |
综合信息科 |
文秘 |
3 |
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新媒体平台策划运维、信息宣传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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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物流科 |
经济管理 |
1 |
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具有物流业发展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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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外经科 |
经济管理 |
1 |
熟悉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业务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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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科 |
经济管理 |
1 |
熟悉经济工作和数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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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和法规科 |
综合管理 |
1 |
熟练运用电脑办公操作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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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科 |
经济管理 |
1 |
熟悉经济,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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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中心 |
经济管理 |
2 |
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品牌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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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范围
在绵高校学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绵阳籍高校毕业生。
五、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为人正派、品学兼优;
(二)在校学生实习应与学校协商一致,学校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备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对在校期间担任班级或学生会干部的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少数民族、长期失业或缺乏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相关待遇
(一)保障见习(实习)所需的基本工作条件;
(二)按2000元人民币/月标准,给予见习(实习)人员报酬,时间不足1个月,按天计算发放。
(三)上岗前,由见习(实习)人员自行购买不超过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单位统一报销。
七、相关程序
(一)个人报名:
(二)资料审核:
(三)研究确定:对面试通过人选,党组会议审定后,签订见习(实习)协议书。
八、工作要求
(一)见习(实习)人员纳入机关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机关规章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见习(实习)人员应坚持依法行政、忠于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严格按照上位规定开展见习(实习)人员招募,严禁违规违纪选人用人;组建专档,实行动态管理,形成经验。
附件:
绵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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