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昌邑市为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潍坊市工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39名,为昌邑市技工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16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2年昌邑市中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相一致。应届毕业生须于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拟聘用教师须在一年内取得中职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自动丧失拟聘用资格。
(五)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六)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
2.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1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
(五)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公告。
(六)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见公告。面试费70元。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考察内容侧重于专业知识和教学素养,准备5分钟,回答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八)总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潍坊市工业学校
昌邑市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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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tzgg/202207/t20220712_6081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