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21]37号)及《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等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到我市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资教体发[2022]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我县决定面向社会,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乐至县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21]37号)文件规定:退役运动员是指纳入我省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按程序选招到我省体育局系统内优秀运动队,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并已办理停训退役手续的运动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热爱体育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退役时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年龄以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教练员证书。
(五)获得全国性及以上体育比赛前八名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岗位,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乐至县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1份,并于2022年7月26日18:00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19791687@qq.com,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为便于接收考核招聘相关信息通知,请确保通讯畅通。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9日8:30—12:00
2.资格审查地点: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办公室215室
3.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练员证书、运动成绩获奖证明(或运动员技术等级证)、停训退役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请报考者自行复印)。
(2)《乐至县2022年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凭《面试通知单》、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六、体检及考察
考核后,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至县纪委监委、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交资阳市乐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者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可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乐至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考生务必做好自我管理,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如实申领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并于资格审查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加资格审查当日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的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028-23333791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3322685
监督电话:
乐至县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28-23328998
附件:
1.2022年乐至县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2年乐至县从退役运动员中考核招聘学校体育教练员报名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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