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学前教育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貌端庄,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资格。
6.取得艺术专业等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分别给予附加分0.5分,可累计加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银涂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7月14日一7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金湖县银涂镇中心小学行政楼二楼西学生发展中心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均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心理学知识、幼儿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法规等内容,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2.技能考核
(1)技能考核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为拟参加技能考核人选。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全部进入技能考核。
(2)技能考核安排:采用结构化技能考核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技能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附加分
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在银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从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末位总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有工作单位的,在体检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银涂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考察和公示阶段,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替补。
聘用管理及待遇:
1.应聘者经聘用后,即与金湖县银涂镇中心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参照同类人员享受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
2.对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首次劳动合同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对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分配到镇辖区内的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
为方便群众报考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15952326725,15949165858。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电话:0517-86551111,18936751610。
招考简章解释工作:
本简章由金湖县银涂镇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nhu.gov.cn/col/1404_515786/art/16566048/1657700109369nMOjLHyP.html